由木材产业经营现状可以看出,我国建筑模版产业中主要行业的平均生产规模与世界水平有着较大的差距。问题的焦点大致可以归纳以下几个方面。
1) 产 业集中度低
产业集中度是指产业中N家最大的生产企业的产量值占整个行业产量值得比重,国际通用的方法一般选取4家规模最大的企业计算。一般来说,集中度越低,测显示出产业中的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倾向越强,越接近原始竞争状态。目前,我国木材产业集中度明显偏低,胶合板工业前4家的集中度为17.2%,造纸业前4家的集中度为8.3%,家具也前4家的集中度为1.4%,而发达国家的产业集中度一般在80%以上。即使按前10家的集中度计算,我国木材产业中集中度最高的是刨花板业,大约为65.8%,也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由此可见,我国木材产业整体上还处于一种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的低水平状态。
2) 产业高产量与低效率并存
我国木材产业中主要行业的总量水平较高,普遍进入了世界前列。但从劳动生产率来看,我国木材产业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如造纸业劳动生产率仅为美国的2.28%,家具业为美国的7.72%;即使与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木材产业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造纸业劳动生产率为马来西亚的16.46%,家具业为马来西亚的45.12%。如果说造纸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我国与国际水平差距大尚属正常;但在劳动密集型的家具产业上,我国同国际水平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说明我国低成本的劳动力优势很大程度上已被较低的劳动生产率劣势所抵消,是典型的产业价值链低层次连续的表现。这表明,我国木材产业尚处在粗放型经营阶段。